國家發(fā)改委、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和銀保監(jiān)會29日發(fā)布《2019年降低企業(yè)杠桿率工作要點》(下稱《工作要點》),共四章21條要點工作,其中11條涉及市場化債轉股。根據(jù)《工作要點》,為了進一步破解債轉股過程中所面臨的難題,多項相關政策預計將落地。這些政策涉及拓寬社會資本參與市場化債轉股渠道、加快股份制商業(yè)銀行定向降準資金使用以及采取多種措施解決市場化債轉股資本占用過多問題等。值得注意的是,《工作要點》要求上述部分工作要在2019年9月或2019年底前完成,凸顯了降杠桿以及債轉股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今年5月22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下一步要直面問題、破解難題,著力在債轉股增量、擴面、提質上下功夫。建信投資研究主管韓會師撰文指出,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是當前企業(yè)部門降杠桿最重要的手段。截至2019年6月末,市場化債轉股簽約金額約2.4萬億元,實際到位金額達到1萬億元。今年以來,市場化債轉股新增簽約金額約3900億元,新增落地金額約3800億元。盡管市場化債轉股項目落地明顯加速,但在行業(yè)覆蓋范圍、總體落地規(guī)模、股權投資質量等方面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在21條要點工作中,市場化債轉股相關工作部署占了11條,凸顯政策層面對市場化債轉股工作的高度重視。
業(yè)內人士表示,《工作要點》直面目前債轉股工作中的痛點、難點,并出臺相應政策予以應對。如《工作要點》指出,加快股份制商業(yè)銀行定向降準資金使用。支持符合條件的股份制商業(yè)銀行利用所屬具有股權投資功能的子公司、同一金融控股集團的現(xiàn)有股權投資機構或擬開展合作的具有股權投資功能的機構參與市場化債轉股。推動符合條件的股份制商業(yè)銀行單獨或聯(lián)合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
新網銀行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只有五大國有商業(yè)銀行設立了專門的債轉股實施機構。雖然不少股份制銀行也對債轉股業(yè)務很感興趣,但是鑒于政策限制,目前單獨成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這樣的債轉股實施機構存在一定難度。據(jù)了解,《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暫行)》要求,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限額為100億元人民幣。“《工作要點》明確推動符合條件的股份制商業(yè)銀行聯(lián)合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這將降低股份制銀行成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的難度,有利于市場化債轉股進一步擴容。期待未來更多的監(jiān)管細則能夠落地。”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