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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安慶市大觀區(qū)法院日前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妨害公務罪案件,楊某某因暴力阻礙輔警依法執(zhí)行職務,并致傷輔警,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2023年6月20日凌晨,被告人楊某某酒后與女友等人搭乘出租車,期間與出租車司機發(fā)生糾紛,司機隨即報警。
后雙方被帶至安慶市公安局菱湖派出所處理糾紛,民警在進行身份核查和查看現(xiàn)場視頻監(jiān)控時,楊某某突然起身從女友處搶走手機并跑出派出所。
輔警姚某隨即追趕楊某某至派出所大門口,告知其糾紛尚未處理完畢不能離開。楊某某不僅不聽勸阻,反而突然用右肘擊打姚某臉部,后用右手抓住姚某警服,并用右腳踹擊姚某腹部,致使姚某左眼部、上腹部損傷。后姚某與隨即趕來的另一民警一起將楊某某控制并帶至公安機關接受調(diào)查。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某暴力阻礙輔警依法執(zhí)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被告人楊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通訊員 楊聞珉
編輯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