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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jīng)緯7月10日電 10日,“加多寶涼茶”微信號發(fā)布關于與廣藥商標糾紛案一審判決的聲明,其中提到,收到法院的一審判決,判決六加多寶公司賠償3.17億元。加多寶對此判決結果表示遺憾,并將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來源:“加多寶涼茶”微信號
加多寶表示,7月10日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商標權糾紛案的一審判決。該一審判決認定六加多寶公司共同侵權,判決六加多寶公司賠償3.17億元。加多寶對此判決結果表示遺憾,并將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加多寶認為,本次廣東省高院的重審判決與2019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精神是不相符的,我們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堅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此一審判決不會對加多寶產(chǎn)生任何影響。
加多寶稱,自2014年廣藥集團發(fā)起商標侵權訴訟以來,此案件受到了國家司法機關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廣東高院于2018年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加多寶賠償廣藥集團14.4億元,當事雙方均不服此判決并提起上訴。2019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8)最高法民終1215號民事裁定,認定廣藥集團提供的主要證據(jù)在“證據(jù)內(nèi)容與證據(jù)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依據(jù)”,撤銷廣東高院(2014)粵高法民三初字第1號民事判決,發(fā)回廣東高院重審,并要求“重新對涉案被訴侵權行為的性質(zhì)及相關法律責任問題作出全面審查認定”。
加多寶還提到,不愿因此次案件過多占用寶貴的公共輿論資源,懇請社會各界朋友不要聽信、散播各種謠言。
資料顯示,加多寶是一家集原材料種植、飲料生產(chǎn)及銷售于一體企業(yè)。公司創(chuàng)立于1995年,1996年首創(chuàng)并推出了第一罐罐裝涼茶。1998年,加多寶在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zhèn)建立首個生產(chǎn)基地,其后相繼在浙江省紹興市、福建省石獅市、北京市、青海省格爾木市、湖北省武漢市、浙江省杭州市、廣東省清遠市、四川省資陽市、湖北省仙桃市等地建立生產(chǎn)基地。旗下產(chǎn)品包括罐裝、瓶裝、盒裝“加多寶涼茶”和“昆侖山雪山礦泉水”。(中新經(jīng)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