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去訴訟離婚?
如何去訴訟離婚需要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起訴離婚的管轄法院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找法網(wǎng)提醒,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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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訴訟離婚原告可以拒絕調解嗎?
訴訟離婚原告可以拒絕調解?!睹穹ǖ洹返谝磺Я闫呤艞l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離婚案件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調解書,可以制作調解筆錄結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離婚訴訟一方不出庭怎么處理
離婚訴訟一方不出庭的處理方式要看具體不出庭的是誰,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起訴離婚原告不在場的,法院會按撤訴處理;被告不在場的,要區(qū)分下列情況:
1.被告當事人確因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達訴訟文書的規(guī)定,公告期滿就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有明確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種種原因不出庭應訴。如果是本人確不愿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見,可以依法缺席判決處理。本人既不愿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經(jīng)兩次傳票傳喚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傳其到庭參與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