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交所發(fā)布《關于債券ETF納入債券質押式協議回購交易的通知》。為促進機構投資者參與債券ETF投資,提升債券ETF二級市場流動性,上交所決定將債券ETF納入債券質押式協議回購交易(下稱“協議回購”)質押券。自2022年5月18日起,債券ETF可作為質押券按照規(guī)定參與上交所協議回購業(yè)務。
根據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債券ETF進入終止上市程序等異常情況的,一方應當在知悉異常情況發(fā)生后及時通知對手方,并及時協商解決。回購雙方可以采取提前終止、變更質押券、繼續(xù)履行或上交所認可的其他方式進行處理。
上交所表示,債券ETF與債券在產品運作管理等方面有所不同,債券ETF納入協議回購質押券后,投資者需關注相關差異和風險,審慎做出投資決策。(記者 鐘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