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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木蘭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木蘭抽蓄)收到福建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fā)的《關于福建省仙游木蘭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核準的批復》(閩發(fā)改網審能源函〔2023〕88號)。為促進能源結構調整,構建新型電力系統(tǒng),緩解福建電網高峰困難,同意建設福建省仙游木蘭抽水蓄能電站項目。主要內容如下:
一、項目單位:福建省木蘭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莆田市仙游縣社硎鄉(xiāng)和菜溪鄉(xiāng)交界處。
三、項目建設規(guī)模:建設4臺單機容量為35萬千瓦的可逆式水泵水輪發(fā)電機機組,總裝機容量140萬千瓦。
四、項目總投資890,865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的20%。
五、項目在核準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如需延期開工建設的,需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福建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另行申請。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公司將根據(jù)核準文件,積極推進相關工作,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