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6月5日發(fā)布通知,為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中山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支付首付款,提取總額不超過《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財聯社記者 王海春)
北京發(fā)布穩(wěn)經濟45條措施 房租減免如何更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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