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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據(jù)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消息,貴州省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為進一步支持繳存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決定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
通知提出,支持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既提又貸”。繳存職工家庭(本人及配偶,下同)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且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記錄不超過1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后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同時,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繳存職工家庭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且無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20%,利率執(zhí)行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此外,縮短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間間隔限制。繳存職工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時間限制,由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后12個月調整為6個月。
通知還提出,取消異地貸款的戶籍地限制。省內其他市(州)和省外繳存職工在貴陽貴安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受戶籍地限制。
按照計劃,該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至2024年7月31日停止執(zhí)行。執(zhí)行期間根據(jù)國家、省有關政策及時調整優(yōu)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