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交通運輸部”微信號29日消息,交通運輸部印發(fā)通知優(yōu)化調整交通運輸領域有關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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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措施包括加強從業(yè)人員和乘客個人防護、加強運輸組織和服務保障、同步廢止和制定有關指南三方面。
加強從業(yè)人員和乘客個人防護
取消交通運輸服務一線從業(yè)人員定期核酸檢測要求,做好健康監(jiān)測,實施癥狀管理。從業(yè)人員上崗期間佩戴口罩,做好手衛(wèi)生,出現發(fā)熱等癥狀時及時報告單位,必要時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
積極推動地方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優(yōu)先保障交通運輸行業(yè)防疫物資供應和從業(yè)人員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對于無疫苗接種禁忌、符合接種條件的從業(yè)人員均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強接種。
加強對陽性人員關心關愛和救助服務,幫助其早日康復和返崗。對出現癥狀超過7天或癥狀消失的從業(yè)人員,可在嚴格個人防護的情況下恢復相關工作,其中對駕駛員上崗要堅持從嚴審慎原則,確保身體狀況勝任安全行車行船要求。
建立完善關鍵崗位輪崗備崗制度,疫情嚴重時原則上從業(yè)人員應“兩點一線”,并按照輪崗備崗機制安排預備隊進駐輪轉,盡量減少疫情對行業(yè)正常運轉的影響。
取消乘客出入客運場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測溫要求,提醒引導乘客進站乘車期間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衛(wèi)生。積極運用交通設施和服務窗口等載體加強宣傳引導,廣泛宣傳倡導“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引導乘客出行途中保持人際距離、注意咳嗽禮儀,倡導出現發(fā)熱等癥狀人員或陽性人員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加強對航運企業(yè)、船員服務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督促指導各航運企業(yè)、船員服務機構落實主體責任,加強船舶船員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及時完善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為船舶提供足夠的防疫物資,定期做好船舶重點場所消殺,做好船員日常健康監(jiān)測和健康保障工作,重點做好船員大面積感染時的應對工作,必要時及時調整船舶航行計劃或選擇安全水域停泊、錨泊。
加強運輸組織和服務保障
做好客運場站、公路服務區(qū)、交通運輸工具日常公共衛(wèi)生管理。疫情流行期間做好環(huán)境清潔消毒和通風換氣,原則上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通風不少于2次,節(jié)假日期間適當增加消毒通風頻次。強化客運場站客流組織,引導乘客有序進站乘車乘船,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分散候乘、分散就坐。城市軌道交通可根據需要采取增加車輛投放、優(yōu)化列車運行圖等方式,降低車站和列車人員聚集度。持續(xù)做好醫(yī)療、民生以及煤炭、LNG、糧食等重點物資運輸服務保障工作。
推進電子化和非接觸式作業(yè),根據需要適當保留人工窗口,服務老年人等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的群體??土鞲叻迤诩皶r增開進站安檢通道、售票窗口,減少乘客聚集。
同步廢止和制定有關指南
同步廢止交通運輸領域有關疫情防控指南,具體目錄如下:
“交通運輸部”微信號截圖
另行制定發(fā)布《2023年綜合運輸春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
上述措施自2023年1月8日起實施。(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