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鳳凰網財經訊7月7日,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披露的罰單顯示,吉林銀行因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guī)定,被罰款67萬元。
時任吉林銀行長春同志街支行普惠金融部經理鄭皓、時任吉林銀行長春凈月潭支行普惠金融部經理馮秀麗對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罰款4萬元。
時任吉林銀行長春一汽支行零售信貸部副經理(主持工作)蘇云賀、時任吉林銀行長春凈月潭支行客戶經理張光耀,對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罰款3萬元。
時任吉林銀行長春同志街支行客戶經理李名川、張金遠對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罰款1萬元。